湖州是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诞生地,自古以来便有“谷物菜果,不时不食,鸟兽鱼鳖,不中杀不食”的通俗,乃至于对一草一木、一滴一灌的爱惜都要勒石为记,永为公约。时值浙江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二十周年之际,湖州市推出《碑刻中的生态文明思想》系列推文,从中一窥湖州生生不息的生态文明智慧。
《阖村公禁碑》
原在安吉县鄣吴镇鄣吴村东关帝庙,后湮没。2005年鄣吴镇小学兴建时重见天日,同年10月由安吉县人民政府移至县城生态广场,旨在弘扬生态文化。
这块碑立于清朝光绪十一年(1885),为吴昌硕等鄣吴贤士发起,内容是严禁破坏林木、保护生态环境。古代安吉官府曾在各处勒立“奉宪禁碑”护笋养竹,由民间自发而立的“生态碑”实属罕见,进一步说明了湖州生态文化历史悠久。
碑文:
展开剩余71%阖村公禁
严禁风木碑记 :窃思本村之水口,端赖深林之密护,自宋迄今,历有年所,安全受福,残戕受害,理固然也。无如兵燹以后,屡动屡变,覆辙莫惩。业经耆民李统佑,首事俞名科、郑太芬等曾于光绪二年间联名具禀,严禁枉案。蒙县主刘公恩给谕单一纸,该村合宜永远留养,以护风水,以杜觊觎等情。无非此本为村庄之保障,水口之关防,创禁綦严,讵容砍斫?嗣后,凡山脉水口及一切公所关系等处,概不许明拌暗砍,并暨有时或被水倒风挠,亦归公用,不得争取,以为己有。如有贪图渔利、仍蹈前辙者,鸣公究治,决不徇情。因勒石以示不朽云尔,是为记。
吴永江、刘宗兰、鲁允见、吴俊卿、陈积明、王翼亭、吴开春、杨光标、王正高公启。
时在大清光绪十一年岁次乙酉相月下澣谷旦,王建寅谨书。
凡例:
●凡碑中因残损而无法释读之字,皆用“□”代替。
●如碑文需作补充,以“”来表示,若于文献中有记载可考、或按文意可推知,其文字皆用“”框出。
●凡碑中每行行末,皆用“/”表示换行。
●碑刻标题采用碑刻首行,若无则用碑额代替。
↑ 安吉·鄣吴镇
鄣吴镇三面环山,一面丘陵,依山傍水、阡陌纵横。溪流两岸,古树参天,风景优美,艺术大师吴昌硕曾有诗赞誉:“浮云参野色,斜谷走溪声。” 那时的鄣吴古树参天蔽日,一天仅有半日见阳光。昌硕先生曾刻有“半日邨”印章一枚即是见证。
↑ 安吉·鄣吴镇
碑文说,鄣吴村溪水长流,全靠森林密护,植被丰茂。因此,环境保护良好。但自宋以来,生态安全受到威胁,加上多次战乱,焚烧和破坏严重,幸有当地年长者一直在维护。因此,官府下发告诫文书,要求该村永远留养树木,以保护当地的风水,维护当地的景观。所有山脉、村口等一些公共场所都不许明削暗砍,哪怕是被水冲倒、被风刮断的,亦归公有,不得据为己有。如有违者,绝不徇私情。
碑中向我们展示,在一百多年前,我们的乡贤就有强烈的生态保护意识,付诸行动,发起倡导,将这种先进的生态理念写进类似于今天“乡规民约”的碑文里。
可见,湖州人民保护生态的意识由来已久,保护生态的理念上下一致,代代相传,才有湖州今天的好山好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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